1、環境許可和報告
獲取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證(如排放監控等)并登記,定期進行維護并時常更新,遵守許可證的操作和報告要求。
2、預防污染和節約資源
在源頭上或通過實踐(如改進生產、維護和設施工藝,替換材料,節約自然資源,材料回收和重用等)減少和消除所有類型的耗費(包括水和能源)。
3、有害物質
識別和控制釋放到環境中會造成危險的化學物以及其他物質,確保這些物質得到安全的處理、運輸、存儲、回收重用和處置。
4、廢水及固體廢物
經營、工業加工以及衛生設施所產生的廢水和固體廢物,在排放或處置之前按照要求進行監控、控制和處理。
5、空氣排放
在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學物質、氣霧劑、微粒、臭氧消耗化學品以及燃燒副產品等空氣排放物,在排放前按要求辨別、監控、控制和處理。
6、產品含量限制
參與者遵守所有關于禁止或限制特定物質(包括有關再生和處置的標識)的適用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。